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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895 发布时间:2019-03-25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网上银行及提前还贷办理

网上银行办理: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是查询国家助学贷款还贷计划、异地还贷、修改还贷银行卡、提前还贷等业务最为便捷的途径。按照银行要求,凡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开通网上银行。

提前还贷方法:

登录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理财版),在“贷款管理—贷款还款”中进行提前还款测算、提前还款。网上银行不能识别助学贷款是否处于国家贴息期,建议学生在还款日期的后一天进行提前还款操作。例如:还款日期为每月1日,本金24000元,则可于2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自付利息将在10元以内。

二、学生启用还款银行账户

需要办理还款确认的毕业生(提前还贷和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除外)在通过网上提交后,请务必带上银行发放的还款卡,到中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100元现金存款业务,保证还款通道畅通,并将存款凭证复印件和打印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书》等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学院汇总后交资助中心,最后统一由学校交经办银行。

三、工作进度安排

1.3月26日至4月10日——学生填写阶段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在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管理→还款确认页面填写个人毕业信息和还款确认信息。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关内容认真填写,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2.4月11日至4月17日——学院审核阶段

学生填写完毕后,学院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审核完成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3.4月18日至4月24日——学生工作部审核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院提交的毕业生信息及还款确认书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后通知学院进入打印签署阶段。

4.4月25日到4月30日——打印和签署阶段

(1)打印及复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完毕,学院在还款确认名册中进行打印。

a.《还款确认书》五份,其中学生本人一份,学院一份,学校一份,银行一份,用人单位或就读院校(装入个人档案)一份;

b.《毕业生基本信息》一份;

c.《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五份,其中学生本人一份,学院一份,学校一份,银行一份,用人单位或就读院校(装入个人档案)一份;

d.《还款协议》一份;

(2)签署、报送材料

请学生认真核对材料中的各项信息,签署本人名字、摁手印、签署日期。所有签名必须用黑色中性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不得涂改,所有手印都必须用右手拇指轻摁在签名上。学院对学生所填信息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签章”一栏签字盖章,签署日期,统一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5月1日以后——银行审批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把学院提交的学生还款确认书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审批,签字盖章后返回学院、学生本人及学生接受单位或院校各一份。

四、网上填写注意事项

1.个人毕业信息填写

“个人在校期间基本信息”中“辅导员姓名”、“导师姓名”不得为空;

“个人最新联系方式(增加填写微信号)”、“家庭信息”、“朋友信息”必须全部填写;

“工作单位信息”、“就读学校信息”选择其一全部填写。

2.还款确认填写要求

“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实际划拨金额”、“借款期限”请对照合同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还贷方式”默认为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还款参考年利率”仅供参考,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进行变动;

“还贷起始日期”所有学生填写时间都为2019年9月1日

“还本总期数”由学生自己填写,要求每月还本金额必须除尽,不留小数;

“每次还款本金”根据“实际划款”和“还本期数”计算得出;

“首次存款日期”在填写“还贷起始日期”后自动生成,为2019年9月1日;

“首次还本日期”填写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或2022年1月1日(毕业后3年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还本时间);

“还贷终止日期”根据“首次存款日期”、“首次还本日期”、“还本期数”计算得出,不超过合同上约定借款期限;

“合同约定还款卡号”请对照最新发放的银行卡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更正;

“更换新还款卡号”如果有银行卡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请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网点补办新的银行卡即可,并在此栏中填写补办的卡号,同时将补办的银行卡复印件交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还款确认工作的老师处。

特别提示:毕业生离校前,务必确认“还款账户”的密码、账户状态、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是否正常,能否正常使用。毕业后如手机号变动,请带身份证原件和卡到任意一家中国银行网点柜台进行号码变更手续,便于忘记还款时银行短信提示。另外毕业后银行卡遗失,也请到任意一家中国银行网点柜台补办新卡,开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并在个人网银中更新卡号。

3.“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简称“再贴息”)填写注意事项

 在“是否再贴息”栏内点击“是”填写相关再贴息信息:

“贴息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因病休学”;

“贴息年限”按攻读学位学制填写,贴息最长期限3年,且只能办理一次;

“贴息年限”按休学时间填写,贴息最长期限2年,且只能办理一次;

“贴息期限”、“贴息前还贷起始日期”、“贴息前还贷终止日期”、“贴息后还贷起始日期”、“贴息后还贷终止日期”、“贴息前首次存款日期”、“贴息前首次还本日期”、“贴息后首次存款日期”、“贴息后首次还本日期”根据贴息年限自动算出。

办理再贴息的毕业必须于离校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休学证明原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再贴息申请视为无效。就读国外、港澳台地区大学的,不能进行再贴息。

五、银行联系方式

银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客户经理:夏娟  联系电话:028-64602138;18628067321

还款工作微信群:请各学院负责还贷工作老师务必将本学院进入贷款的学生拉入该群

传真:028-87795854  邮编:610031

地址:成都市三洞桥20号附属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公交路线:乘坐56路、340路,西月城街站下,步行200米左右就可到达。

E-mail:scjn0xLJC1E3CADBD2B5CEF1B2BFz@mail.notes.bank-of-china.com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