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750 发布时间:2024-02-26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艺术实践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各学院应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本学院艺术实践项目开设计划的制定及提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计划要求
学院应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积极策划,在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中开足开好“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覆盖生均1.2学时。在制定计划时,学院应明确育人导向,精心组织策划,确保项目开展质量。鼓励邀请校内外艺术专业人士对学生艺术实践进行指导、教学、讲解。
二、实施时间
2024年3月——2024年6月
三、提交方式
请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中心)艺术实践项目开设计划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周一)12:00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5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huasuzhi@swjtu.edu.cn。
专项工作负责人:黄原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824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