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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270 发布时间:2022-09-26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2年9-11月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

请各学院依据《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面向2023届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申请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二)民主评议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三、学院评审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4日17:00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学院报送材料清单

1.《XXXX学院(中心)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2;

2.《XXXX学院(中心)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3;

3.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见附件4;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正反双面)。

5.《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

(二)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材料1-2的纸质版请学院签字盖章,材料3的纸质版请辅导员审核签字,材料4的纸质版请学院盖章,并于2022年10月24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同时将材料1-2的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swjtu.edu.cn(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压缩包,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材料”)。

材料5的纸质版,待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请学院在系统中打印,签字盖章并汇总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3.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专项工作联系人:王竣锋,6636635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