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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一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终期评估验收及第二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立项的补充通知

浏览次数:1276 发布时间:2023-10-09

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0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终期评估验收及第二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的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已收到第一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提交的验收评估材料和第二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立项申请,现将验收及立项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工作室终期评估验收

1.第一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如需对验收评估材料进行修改,请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30前,将修改后的验收评估材料及支撑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swjtu.edu.cn;

2.评估验收将通过答辩展示的方式验收,答辩主要围绕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和创新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展示;

3.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工作室,工作室负责人及表现突出的成员优先获得评优评先的机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验收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工作室,可继续申报工作室,但需重新参与申报立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室,取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

二、第二批工作室申报立项

1.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老师,请于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swjtu.edu.cn,前期已提交申报书且内容无需修改的辅导员老师无需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2.工作室负责人需在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含学生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当前在岗,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事务方面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

3.申报立项将通过答辩展示的方式进行评审,答辩主要围绕前期已开展的工作、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建设预期成果成效和建设特点与创新点等方面进行展示;

4.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