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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鉴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812 发布时间:2024-04-01

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学生毕业时应对本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进行全面总结鉴定,学校(学院)应对毕业生各方面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全面评定。请各学院学生工作组高度重视2024届本科毕业生鉴定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将载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要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表中“填表说明”的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一、具体填写要求

1.“自我鉴定”由毕业生自己填写,要求毕业生系统总结大学期间的思想品质、学习情况、专业水平、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鉴定内容要求详细具体,简洁明了,坚决杜绝空话套话,字数要求不少于800字;

2.“班组鉴定”由辅导员指导班级召开专题班会,在听取个人自我鉴定和进行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由班委统一填写,字数要求不少于150字;

3.“学院意见”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行政章),评价内容一般不得少于100字;

4.“学校意见”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填写、盖章。

二、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于4月2日17:00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

2.请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6日-10日之间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完成“学校意见”部分。

3.根据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要求,各学院完成毕业生鉴定工作后,应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一并送交学校档案馆,装入学生档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