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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学生工作专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14299 发布时间:2024-02-23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学生工作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要求,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职业化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学生工作专项)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8〕43号),现启动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学生工作专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限为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学生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学生工作实际经验;

2.有志走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有志成为学生工作专家;

3.连续从事学生工作满1年;

4.申报重点项目应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在项目申请前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申报项目相关研究方向核心或CSSCI扩展版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5.承担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含学生工作专项)现未结题的,不得申请。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超过资助期限尚未结题的,项目自行终止,且项目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限截止起2年内不得申请学生工作专项课题。

三、结题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方向论文1篇(重点项目要求核心期刊或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1篇);

2.项目组成员正式出版项目研究方向专著(编著)1本;

3.项目研究成果在权威媒体平台(含“两微一端”)刊发并产生较大影响(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刊发作品阅读量分别不少于1万和10万);

4.项目申请人以学生工作专项选题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5.项目研究成果获校级(不含)以上学生工作相关奖项;

6.项目研究成果被学校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并应用。

项目组成员出版专著(编著)、发表论文均须标注“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学生工作专项)资助”。

满足结题条件的老师,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学生工作专项)结题申请书》,并附结题支撑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学生工作专项)结题后方可申请2024年项目。

四、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学生工作组积极组织申报。申请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学生工作专项)申请书》(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参与不超过3项),并于3月18日(周一)12:00前将申请书(一式一份)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swjtu.edu.cn

 

联系人:王琪瑶  6636772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