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次2021届免研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8617 发布时间:2020-12-10

2021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西交党〔2019〕47号),结合辅导员队伍配备情况,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次2021届免研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中共党员优先。

2.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丰富的策划、组织大型学生活动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成绩突出,善于沟通交流,获老师和同学好评。

3.热爱学生工作,对辅导员工作有热心、耐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已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研究生支教团除外),且选择在西南交通大学继续攻读研究生并征得导师同意。

二、选聘计划

不超过25人。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7:30

纸质材料递交地点: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犀浦校区综合楼255)

联系人:邢晓鹏老师

电话:66366351

四、选聘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且志愿担任免研辅导员的学生到扬华系统“学生基本信息”模块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其中“任职信息”、“荣誉及获奖信息”等扩展信息需辅导员审核通过)。

2.通过扬华系统“免研辅导员选聘”模块提交申请,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递交以下纸质材料:

(1)打印扬华系统生成的《西南交通大学2021届免研辅导员综合测评申请表》,导师、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分别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还应在扬华系统内进行审批)

(2)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学业、社会工作、同学评价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学生干部相关任职证明复印件、学生工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报名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仅在扬华系统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报名。

3.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即可进入综合测评笔试名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进行笔试。

4.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选聘计划人数确定综合测评面试名单,会同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名单的申请人进行逐一面试。

5.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按照选聘计划人数和入围人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6.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有用人需求的单位与入围人选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工作单位。

与用人单位达成双选意向的入围人选,则聘任为免研辅导员;未与用人单位达成双选意向的入围人选,则不聘任为免研辅导员。

待工作岗位确定后,需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到学校指定的单位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如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视为放弃免研辅导员资格。

五、免研辅导员相关政策

1.免研辅导员需要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担任免研辅导员两年,接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学院的双重管理和考核。

(2)在担任免研辅导员期间不得离开辅导员岗位。

(3)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履行辅导员应尽的职责义务。

2.学校实行免研辅导员研究生学费免除政策,担任免研辅导员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学校为其免除当年全部学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免除当年学费。

3.免研辅导员酬金分为基础酬金和绩效酬金,基础酬金4000元/月,绩效酬金为1000元/月,具体发放方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因免研辅导员在担任免研辅导员期间仍为学生,故学校、免研辅导员双方不构成劳动或聘用关系。

5.免研辅导员应统筹协调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合理安排修读课程时间。上岗后第一学期不得修读研究生课程,其余学期修读课程安排需报工作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

6.免研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在工作校区集中住宿。

7.免研辅导员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毕业,否则造成的各种后果由免研辅导员自行承担。

8.免研辅导员工作期满后可视实际情况续聘。

9.担任免研辅导员期间,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不参与研究生评奖评优,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10.免研辅导员纳入学校辅导员队伍统一管理,工作考核按照《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六、其他说明

1.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取得免试研究生资格后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则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选聘为免研辅导员后发生以上情况的,同时取消免研辅导员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