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636 发布时间:2022-04-25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为做好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岗位核查工作,请学院负责基层就业资助工作的老师与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确认当年获得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于2022年5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
(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
2.有工作变动的情况,需提交《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
3.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二)学院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材料
1.学生提交的《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有工作变动情况的附《工作变动情况说明》,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2.学院汇总的《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一份。
(三)利息申请说明
1.贷款代偿的同学可申请利息补偿。需要利息补偿申请的同学按时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可在6月1前提交《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
2.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月1日之前结清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指中行贷款毕业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3.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6月1日之前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中行贷款毕业生)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学校审核后也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二、报送方式
请学院收齐材料后交至综合楼263,电子档发送至jdxszz@swjtu.edu.cn邮箱(格式:XX学院-2020年毕业生第二次核岗)。
三、重要提示
1.为保证每次打款成功,请毕业生同学提供本人正常使用的银行卡号(非信用卡)。
2.工作联系QQ群,群号112133636,联系电话:028-66367044。
3. 请学院做好资料备份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列表: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doc 已下载 次
2.工作变动情况说明.doc 已下载 次
3.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doc 已下载 次
4.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_学院上报.xls 已下载 次
5.学院基层就业工作老师联系方式.xls 已下载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