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084 发布时间:2019-12-25
按照《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 180号)、《关于报送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34号)要求,我校于10月14日正式启动2019年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贷款代偿工作。历经2个多月,在各方的努力配合下,该项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复核,全校共366名(成都校区253人,峨眉校区113人)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现将2019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贷款代偿拟申报名单予以公示(申报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12月25日至12月28日上午12:00。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28-66367044。
为便于相关信息发布,请毕业生实名加入“毕业生代偿资助群”(群号112133636)。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