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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征集的通知

浏览次数:6890 发布时间:2020-01-10

全校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9〕652号)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学校将面向全校师生组织开展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征集的相关工作,以充分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充分发挥艺术活动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和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作品主题

艺术作品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奋斗 ·创新 ·奉献”的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作品类型

艺术作品类包含以下类型: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四、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五、作品征集、遴选与报送

(一)作品征集

各学院(中心、书院、个人)根据指导思想、作品主题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格式(详见附件2),以班级、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艺术作品创作可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相结合,择优推荐拟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艺术作品,并填报作品报送信息表(详见附件3),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报送信息表和艺术作品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59),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艺术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wenhuasuzhi@swjtu.edu.cn,未按时上报的视作弃权处理。

(二)作品遴选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学生艺术作品进行评审遴选,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规定的报送数量确定拟报送的优秀学生艺术作品,并于2020年5月25日以前对拟报送参展的学生艺术作品在扬华素质网进行公布。

(三)作品报送

党委学生工作部于5月29日前将我校拟参展的学生艺术作品报送至四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参加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设高校优秀组织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等奖项。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微电影不超过3名),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七、组织管理

(一)学校报送阶段

2020年5月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报名参展学生艺术作品进行统一审核遴选,确定拟参展学生艺术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四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四川省教育厅评选阶段

2020年6月四川省教育厅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校选送的展演活动艺术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学生艺术作品,并将初评结果通知学校。

(三)全省优秀学生艺术作品集中展览阶段

2020年7月举行全省高校优秀学生艺术作品展览。

(四)全国优秀学生艺术作品集中展览阶段

2020 年8月至2021年4月为全国现场集中展览阶段,由四川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报送我省评选的优秀学生艺术作品,展示我省艺术教育成果和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方向,向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推荐参评全国学校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并筹备组团参加2021年4月在我省举行的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专项工作负责人:张庆伟老师 

咨询电话028-66366363  电子邮箱:wenhuasuzhi@swjtu.edu.cn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附件3: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报送信息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