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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西南交通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4号 )

来源: 浏览次数:3801 发布时间:2019-05-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充分调动学院学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科学化建设和内涵式发展,打造一流学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

第三条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坚持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方式

第四条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由学生评价、学院互评、党委学生工作部评价、关键指标考察四个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如下:

(一)学生评价:按照学院辅导员学生评价“优秀”评价率与“称职”评价率之和计算,占比15%。

(二)学院互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互评打分,占比10%。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评价: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照学院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打分,占比12%;各业务科室每月根据学院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占比8%。

(四)关键指标考察(无某单项指标的学院,该单项指标按照全校中间位次计算):

1.本科生课程一次性通过率(5%)

计算方式:本科生一次性通过课程数÷本科生课程总数。

2.一年级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通过率(2%)

计算方式:一年级本科生英语四级通过人数÷一年级本科生人数。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规定》中不要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学生不参与学生人数计算。

3.本科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通过率(3%)

计算方式:非新生年级本科生英语六级通过人数÷非新生年级本科生人数。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规定》中不要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学生不参与学生人数计算。

4.本科毕业生考研、出国率(10%)

计算方式:(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人数+出国留学人数)÷本科毕业生人数。

5.研究生学术文化营造及学术诚信教育(5%)

计算方式:具体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

6.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5%)

计算方式:考核年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

7.宿舍抽查卫生得分(2%)

计算方式:学校对各学院宿舍抽查卫生得分。

8.违章电器学校检出率(3%)

计算方式:学校对各学院宿舍抽查违章电器检出率。

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得分(10%)

计算方式:具体细则由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制定。

10.学生情况熟悉度测试成绩(7%)

计算方式:学院辅导员学生情况熟悉度测试成绩平均分。

11.辅导员素质能力考试成绩(3%)

计算方式:学院辅导员素质能力考试成绩平均分。

第五条考核总分采用“归一法”计算,每项指标按照实际得分进行单项排名并从高到低赋值,第一名赋值100分,相邻名次分差1分。各单项赋值与对应指标占比加权求和,所得分数即为考核总分。

第六条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开始之前,学院应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学院互评、党委学生工作部评价可以采用会评或函评方式进行。

第七条学院工作发生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较大不良后果、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总分扣除10-20分,具体由分管校领导召开校领导工作会议研究确定。

第三章 考核结果与运用

第八条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作为学院年度考核基础数据。

第九条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后20%的学院需按要求制定工作整改计划,报送分管校领导,并按计划进行整改。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单项关键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后20%的学院需按要求制定工作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整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办法中的学院是指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各二级教学单位(含中心、书院、实验室等)。

第十一条 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依据本办法及当年考核通知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交通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9〕22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