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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8577 发布时间:2019-10-21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学生网上申请阶段(10月22日-29日)

请各学院开启“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网上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30日-11月6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在网上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2)等额确定本学院候选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阶段(11月7日-15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需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1月1日上午12点前告知学生工作部(66366352),以便学生工作部及时进行调整;

4.国家助学金将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本人储蓄卡发放,每一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拥有一张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本人名下的储蓄卡或西南交大联名卡(最好为一类卡),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1日